声明人:张玉民、张磊
我以前对大法说过不敬的话,毁过大法的书籍、录像带、磁带、法轮章等。现在认识到这是对大法的犯罪。特此声明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7/1139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