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秀兰
99年7.20以后,在邪恶的迫害下,我违心的写过“保证书”,签过字等。现在正式声明全部作废。坚定的走师父安排的路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7/1139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