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正明
我在以前学法不深不透,造成配合邪恶,对大法的不利,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声明全部作废。我今后要努力学好法,讲好真象,每做一件事情都要以大法为准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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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7/1139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