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田润如
在恶党的胁迫下,我曾在诽谤大法的条文上违心的签过名,特此声明作废。弥补过失,坚决制止邪党对法轮功的迫害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7/1139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