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孙淑芬 我虽是96年得法的老弟子,可由于自己长期不能在法上认识法,就象师父在新经文《路》中所说“学法修炼是个人的事,但是往往有很多学员总是把别人作为榜样,看别人怎样做,自己就怎样做。这是在常人中养成的不好的行为。”在这种不好的行为中学法,心性的提高是很慢很慢的,尤其在自己的切身利益受到伤害时,心就偏离了法,在“洗脑班”做了一个大法弟子绝对不应该做的事,违心地写了所谓的“保证书”,给自己的修炼道路留下了可耻的污点,真是后悔莫及!在此我声明写过的“保证书”作废。今后要和同修们共同精进,一定要在法上认识法,修去魔性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努力做好一个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一切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0月28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0/29/18747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