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海迎
我在劳教所里写的所有材料全部作废。610里所写所做也全部作废。坚决跟师父走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8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7/1139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