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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胡春芳 2001年底,堂弟姜仁连代我做了不符合大法的事。2002年初在“洗脑班”,我代同修杜瑞兰、孙爱美做了不符合大法的事。2002年在“洗脑班”,在我的妥协下,邪恶的610向家人非法索要2000元人民币时,丈夫姜仁好代我做了不符合大法的事。声明:我和家人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1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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