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丁建霞
邪恶非法镇压法轮功时,单位领导要我写“保证书”,我不肯写,它们就代我写了“保证书”。现在声明:我所有对大法不利的言行与别人代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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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9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8/11401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