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桂秀
在邪恶迫害下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以及违心在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上所签的字,全部作废。从新坚定修炼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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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8/11401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