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冬花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!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!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8/11401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