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充侠、褚玉香、刘永生、马玉芹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按的手印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4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9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8/11401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