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金贤华
在邪恶压迫诱惑下,在厂保卫科所写“保证书”,全部作废!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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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8/11401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