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海华
在这场迫害中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违心所说的“没炼过功”的话,全部作废。今后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8/11401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