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兰香
在高压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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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8/11401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