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云霞
去年,在邪恶迫害下,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,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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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8/11401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