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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忠华 我于1998年11月有幸得法。1999年7月20日以后那些黑暗的日子,镇政府让写保证书,由于学法不深,顺从了邪恶的安排,给大法造成了损失。我严正声明签名、“保证书”作废,从今以后积极投入到护法和正法中,全面讲清真相,救度世人,加倍弥补,挽回当初自己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0月26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0/29/1874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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