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时叔英
我在99年7月22日去省政府证实大法,上访请愿,回来后在高压下违心的写了“保证书”。现在声明所说、所做一切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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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9/11411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