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冯洪梅
我在邪恶的压力下违心的写了不符合大法的“保证”,深感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。现郑重声明:在压力下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“保证”全部作废。紧跟师父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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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9/11411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