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兰香
在邪恶迫害时期,因为自己有怕心,把大法书籍烧毁一部份。我这种做法对不起师父,对不起大法。我所做出的一切对大法不敬的行为,在这里声明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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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9/11411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