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陶渊
我2000年在拘留所,因执著亲情而违心的写过“不炼了”的保证。现特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9/11411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