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夏秀春
以前我所说所做的违反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做一个真正合格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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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9/11411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