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智庆云、徐继兰、张秀美、侣志荣、张付兰
在邪恶迫害下,我们在派出所里所说所写的一些不符合大法言行的,声明全部作废。表示要加倍弥补自己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5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9/11411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