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姚艳华
我对片警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自己给大法带来的损失,跟上师父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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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9/11411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