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黄秀玲
我是97年得法的。99年7.20~2000年,我为应付邪恶,交过几本大法书。深感自己对不起师父,对不起大法。现严正声明:我在过去所做的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事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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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0/11420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