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小梅
我被非法抓捕了三次。最后一次时,我被迫被洗脑。愧对师父,愧对大法。严正声明:自己以前不符合大法的所说、所写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加倍弥补自己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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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9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0/11420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