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瑛
在强化洗脑及残酷迫害下,强迫我在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上所签的字,按的手印,声明一律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7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0/11420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