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振芳
在邪恶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一律作废。今后要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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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0/11420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