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秀玲
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声明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0/11420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