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孙久英 我是九九年七月二日得法的。因为与同修学法、讲真象,被恶人举报。2002年10月31日晚,我被公安恶警绑架到拘留所洗脑,不写“保证书”就送教养院,家里常人代笔在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字。我被非法关了二十八天才放回家。后来,恶警多次骚扰,次次来都让在“保证书”上签名,不签,它们就要带走我家人,因怕心,丈夫、妹妹、儿子、大队干部都代我签过名。严正声明:代签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5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