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徐英光 99年7月20日以来,邪党对大法疯狂迫害。2001年1月24日,我被非法判三年劳教,停发工资。其间,由于身体不合格,被保外就医。家人到政法委等部门追要工资时,邪恶逼着我的家人写了“保证今后不再修炼法轮功。”在此严正声明:代写的书面或口头“保证”全部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。做好应该做的三件事,坚修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1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