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淑贤
在被非法劳教期间,在邪恶的迫害下,我答应了邪恶“不再修炼”。在此严正声明:我以前所说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一律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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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1/11428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