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友爱
在高压迫害下,违心写了“不修炼法轮大法”的保证,以及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加倍努力,做好三件事,溶入正法洪流之中,做一名真正的大法弟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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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1/11428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