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谢翠娥、陈铁、陈贵芳、黃东英、刘应玲
99年7.20中共恶党对大法迫害以来,在高压迫害下,我们做了不应该做的事。声明:我们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5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1/11428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