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祥
我曾在原工作单位写过“不炼功”的保证书,做了不该做的事。在此严正声明:我在高压下所说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废。坚定修炼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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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1/11428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