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秀丽
我说了不应该说的话,做了不应该做的事。严正声明:我以前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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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1/11428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