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仇旭
上初中时,在学校组织的攻击大法活动时被迫签的名,以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在此声明全部作废!我一定要加倍弥补自己对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1/11428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