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魏薇
在邪恶警察诱骗下,由亲人替我在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上所签的字,全部作废。坚决否定旧势力的安排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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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1/11428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