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朱恒德
2005年,被派出所非法抓捕时,在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上所签的字,全部作废。不承认旧势力的安排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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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1/11428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