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樊二妮
以前在压力下,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,声明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1/11428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