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纪巧玲
在劳教所的高压迫害下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,声明作废。今后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1/11428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