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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吴春年 我今年57岁。我于1999年9月20日上访,被邪恶非法行事拘留15天。2004年春节期间,6名派出所人员闯進家中,進行非法大搜查,搜走了我的炼功带和大法资料,以及与大法无关的东西,把我带走,拘留7天,交2000元钱,取保候审一年。由于自己有怕心,就服从了邪恶,签过字,按手印,“保证不炼功”,每月向610办公室汇报一次。家人替我填了一张表,我根本不承认。凡是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,严正声明一律全部作废。今后我一定要紧跟师父,精進不停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9月1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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