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嫦英 我由于没有好好学法,正念不足,犯下了很多严重的错误,并做过许多对大法和师尊不敬的事,愧对了我们伟大慈悲的师尊。严正声明:在邪恶的恐吓下写的所谓“保证书”,在诽谤大法的文字上的签名和按的手印及手纹留档,所有对大法不敬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彻底否定一切旧势力的安排,学好法,再精進,做好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必须做好的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5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