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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郭璇 我是一名学生,在2005年10月14日那天,我犯了一个无法原谅的错误,在上第一节课时,学校老师拿了一块布,让我们同学“远离×教、远离法轮功”,要我们签字,我当时也没想到不签这个字,而是叫同桌帮我签的。事后我很后悔,特此声明所签的字作废。从今以后我要严格要求自己,走师父安排的路,做个合格的大法小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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