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辉
我对自己在拘留所期间所有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并坚修大法到底,紧随师父的正法進程,减少对大法的损失,加倍弥补对大法的不良影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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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9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11/12/11436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