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玉珍
在7.20以后我说过“不修大法了”,这话完全是错误的,背叛了大法。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保证今后跟上大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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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11/12/11436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