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艳梅
以前学法不深,受邪恶的迫害,写过保证书。从现在起以前做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行为完全作废。跟师父走到底,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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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11/12/11436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