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贞霞
在邪恶的610强化洗脑及残酷迫害下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坚决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心不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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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11/12/11436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