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春生、李锴权
所做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11/12/11436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