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和磊
在天津教育学院事件发生时,我正在高中上学。炼功点的同修问我“能为大法做什么?”时,我却说了不符合大法的话。深感痛悔。声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今后,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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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3/11444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