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剑星
我向邪恶妥协,写下了“保证书”。现严正声明:我在学校、派出所里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和写下的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坚定正念,从新修炼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13/114445.html